关务小知识:最新关务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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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务小知识:最新关务热点问题解答!

1.

Q:您好,我是一家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想要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应该符合什么标准呢?

A:您好,根据《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9号)

一、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应当同时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通用标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单项标准。

2.

Q:您好,听说有新政策,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停止减免了,现在进境旅客携带20种商品范围内的物品进境能享受减免税吗?

A:您好,根据《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6号)

自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8月5日)起,申报进口的货物或申报进境的物品属于20种商品范围的不再执行“无论任何贸易方式、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一律停止减免税”的规定。

根据《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

进境旅客携带20种商品范围内的物品进境,可以在规定限值内予以免税,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烟草制品、酒精制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3.

Q:您好,如果企业拒绝签收《海关稽查通知书》,海关会如何处置呢?

A: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0号)

第二十九条 被稽查人拒绝签收稽查文书的,海关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注明事由和日期,由见证人和至少两名海关稽查人员签名,把稽查文书留在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海关也可以把稽查文书留在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全过程,即视为被稽查人已经签收。

4.

Q:您好,我公司要进口一批棉花,申报以后海关能出具棉花品质证书吗?

A:您好,根据《关于调整进口棉花监管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3号)

进口棉花收货人或代理人需海关出具棉花品质证书的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在对进口棉花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实施现场抽样、实验室检测、出具品质证书。

来源:云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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